①根據易燃液體的貯運特點和《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16---1987)(2901年修訂版),將易燃液體的火災危險性分為甲、乙、丙3類。
甲類:閃點<28℃;
乙類:28℃≤閃點<60℃;
丙類:閃點≥60℃。
②根據易燃液體閃點高低,依據GB6944--1986《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將易燃液體按閃點分為以下3類。
第1類:低閃點液體,閃點<-180C;
第2類:中閃點液體一18℃≤閃點<23℃;
第3類:高閃點液體≥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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