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chǎn)法:法律責任(12.16)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yīng)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 )的工資。
A、1.5個月
B、2倍
C、3個月
D、2.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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