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重大責任事故(9.4)

某礦井井下工人在工作時發(fā)現(xiàn)礦井通風設備出現(xiàn)故障,遂向當班副礦長報告,副礦長因急于下班回家,未及時安排人員維修。導致瓦斯聚集發(fā)生爆炸,造成21人死亡、1人重傷,依據(jù)《刑法》的規(guī)定,副礦長的行為構成(?。?。
A、重大責任事故罪
B、玩忽職守罪
C、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D、危險物品肇事罪
建設工程教育網原創(chuàng)·轉載請注明出處

報考指南
報 名 時 間
7-8月
考試教材
延用24版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
考 試 時 間
10月25、26日
考 試 成 績
考后2個月左右
合格證領取
考后3個月左右
閱讀排行
- 免費直播
- 免費題庫

主講:張智鴻 10月30日19:00-21:00
回看
主講:張智鴻 3月17日19:00-20:00
回看關注更多
立即掃碼添加學習顧問

報考指導
考情速遞
備考計劃
幫你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