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火熱備考中,現(xiàn)為大家提供2020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科目相關知識點,希望能幫助大家在復習中有一些參考。
1.行政機關(主體)
2.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在法定授權范圍內,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許可。(與行政處罰法同)
3.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委托機關應當將受委托行政機關和受委托實施行政許可的內容予以公告。
委托行政機關對受委托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行為應當負責監(jiān)督,并對該行為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受委托行政機關在委托范圍內,以委托行政機關名義實施行政許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許可。
責任編輯:辛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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